第一百七十一章 余烬(1 / 2)
判决生效后的第三天,沈牧之去了看守所。不是会见,是告別。陈旭明天就要被转去监狱,他不知道会被分到哪里,也许是本省的某座监狱,也许是外省。他无所谓,在哪都是坐牢,都一样见不到赵小曼。
陈旭被带进会见室时,头髮又剃了,短得贴著头皮。脸颊比宣判那天更凹了,颧骨突出,眼窝深陷,像一盏快要燃尽的灯。他坐下来,拿起话筒,没说话。
“陈旭,明天要转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监狱里好好表现,能减刑。”
陈旭没有回答。减刑不减刑,对他没有区別。早几年出去晚几年出去,赵小曼都在河底。河底的淤泥每年都会加厚一层,他出来也见不到她。
“赵志远让我跟你说,他对不起你。”
陈旭的眼睛动了一下。“他没对不起我。是我自己的事。”
“他给了你地址,他知道你要杀人,他说了那句话。”
陈旭没说话。
“他是你哥。他查了两年,查到那四个人的住处。他自己不敢动手,把地址给了你。他以为你也不敢,他错了。你知道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吗『哥只能帮你到这了』——他到那堵墙外面,就不能再往前走了。墙外面的路是他的,墙里面的路是你的。能帮你的那截路走完了,剩下的得你自己走。”
陈旭低下头。日光灯嗡嗡响,像有什么东西在天花板里面爬。
“沈律师,我老婆的案子,还能破吗”
“能。”
陈旭抬起头,眼眶红了。“那四个人死了,还有谁他们上头还有人,我知道。他们只是跑腿的。指使他们的人还在外面。你帮我找到他。”
沈牧之看著他。“你怎么知道上头还有人”
“他们没那个胆子。小曼不肯搬,他们找她谈过,谈不拢。过了几天,小曼就死了。没人指使,他们不会杀人。他们怕。怕的那个人,还在外面。”
沈牧之没说话。
“沈律师,你帮我找到他。我坐牢了,我出不去。你帮我找。”
“我会。”
陈旭的眼泪流下来了。他没有哭出声,只是眼泪一直流。他没有擦,让它流。
法警敲门,时间到了。陈旭站起来,走到门口,停了一下,没有回头。
“沈律师,谢谢。”
“不用谢。”
门关上了。沈牧之坐在会见室里,日光灯嗡嗡响。他不知道自己刚才那句话算不算承诺,但他知道陈旭信了。他信了,就会等。在监狱里等,一天一天地等,一年一年地等。等到他出去,等到他找到那个人。他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,只知道那个人在外面。那个人有名字,在李明手机的通讯录里,在转帐记录的收款方帐户里,在公司註册信息的股东名单里。
沈牧之回到事务所,秦墨在门口等著。他靠在车门上,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,鼓鼓囊囊的。
“技术科导完了。李明手机的通讯录、微信聊天记录、银行流水。你看这个。”他从信封里抽出一张纸,a4纸,列印著一行银行流水记录。收款方:城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。用途:项目协作费。金额:八十万。付款方:周志强名下那家建材公司。
“八十万”
“对。案发后三天转的。”
沈牧之看著那行记录。案发后三天,陈旭自首的第二天。他转了八十万给了李明的公司。不是“清乾净”,不是“处理掉”,是一个具体的、可以查证的、无法解释的数字。
“这八十万,李明怎么说”
“他说是项目协作费。问他什么项目,他说不清楚。问他为什么案发后三天转,他说周志强之前忘了。”
“技术科查了那个劳务公司的帐户流水吗”
“查了。收到八十万之后,第二天转出了五十万。收款方是张旭——张国栋的侄子,在城北开了个小超市。剩下的三十万分两笔转给了刘大成和王建军的家属。孙梅的没给,她没家属。”
沈牧之闭上眼睛。八十万,四个人。每个人该拿二十万。张国栋的二十万给了他侄子,刘大成和王建军的给了家属。孙梅的没给。孙梅的钱,周志强已经按月打给她了。养著她,每月五千,打了一年多。她活著,钱就按月匯;她死了,没必要再给了。
“这八十万,能作为证据吗”
“能。李明在押,他的帐户流水可以查。周志强的帐户流水也可以查。八十万从周志强的公司转到李明的公司,李明的公司转给张旭,张旭取现。现金流向断了,但转帐记录在。转帐记录就是证据。”
秦墨把那张纸装回信封里。“赵小曼的案子,市局已经重启调查了。周志强的名字被列入了侦查范围。不止那八十万。城北那块地的拍卖、拆迁补偿款的发放、项目规划许可证的审批,每一环都要查。赵小曼家的房子不是最后一户,在她之前还有十几户。每一户的补偿款都比市场价低,每一户都签了保密协议。那些协议上,都有周志强公司的公章。”